國家稅務總局決定,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四省市試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點成功後,將盡快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屆時,全國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將實現統一系統開具、統一票樣,統一技術、業務標準,便於納稅人使用,有利於稅務管理和大數據應用,也有助於全面促進電子商務、內貿流通健康快速發展。
7月31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運行啓動儀式在北京舉行,京東商城順利開出了全國第一張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標誌着互聯網與稅務領域深度融合和創新發展邁上新臺階。
爲適應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滿足增值稅一體化管理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稅務總局充分應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對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進行了技術改造和全面升級,形成了全新的系統。今年1月起,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在全國範圍分步全面推行,目前推行工作進展順利,全國已有600多萬戶納稅人使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推行爲構建現代稅收徵管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將爲基本實現稅收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撐,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系統推行到位後將使假髮票難以立足;實施營改增擴圍更爲順利;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個減負明顯;有利於淨化社會風氣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稅務部門可以更好地服務宏觀決策和經濟社會發展。
爲落實國務院積極推進“互聯網+”發展,促進電子商務、內貿流通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稅務總局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基礎上開發了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同時制定了與各地已推行的電子發票系統銜接改造方案。
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的推行使用有利於爲納稅人營造健康公平的稅收環境,是稅務機關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實現“互聯網+稅務”的重要舉措。爲做好本次試運行工作及下一步的全面推行,近日稅務總局已發佈了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與電子發票系統數據接口規範。
電子發票是現代信息社會的產物,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或收取的數據電文形式的收付款憑證。與傳統紙質發票相比,納稅人申領、開具、流轉、查驗電子發票等都可以通過稅務機關統一的電子發票管理系統在互聯網上進行,發票開具更快捷、查詢更方便。具體來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有利於企業節約經營成本。電子發票不需要紙質載體,沒有印製、打印、存儲和郵寄等成本,企業可以節約相關費用。據統計,京東商城在全國一年約使用3.6億份發票,一年發票綜合成本達1.08億元。電子發票的應用,分流了部分紙質發票的使用,大大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成本。
二是有利於消費者保存使用發票。消費者可以在發生交易的同時收取電子發票,並可以在稅務機關網站查詢驗證發票信息。在憑電子發票進行相關售後維修服務時,可以對電子發票進行下載或打印,解決了紙質發票查詢和保存不便的缺陷。
三是有利於稅務部門規範管理和數據應用。企業通過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後,數據實時連接稅務部門,稅務人員可以及時對納稅人開票數據進行查詢、統計、分析,及時發現涉稅違法違規問題,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稅務機關還可利用及時完整的發票數據,更好地服務宏觀決策和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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